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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官司的关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:
1. 合同是否成立(生效要件是否满足)——最核心的争议点
• 重点条款:“合同自各方签字/盖章且甲方已依合同向丙方指定账号支付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。”
• 现状:乙方(家政人员)未签字,合同未满足“各方签字”的生效条件。
• 关键法律依据:
• 《民法典》第490条: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,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。
• 法律推理:如果合同未生效,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,丙方(家政中介)不能据此要求不退款。
• 你的诉讼策略:主张合同未成立,要求丙方全额退款。
2. 即使合同成立,丙方是否履行了义务?
如果法院认为合同成立(比如丙方主张乙方是丙方代理人,不需要签字),那就进入第二个重点:丙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?
• 合同核心义务:丙方有义务匹配合格的家政人员,并促成乙方履约。
• 事实:乙方未提供服务,且丙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替代人员。
• 法律依据:
• 《民法典》第580条: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,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。
• 法律推理:丙方未履约,构成根本违约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。
• 你的诉讼策略:即使法院认定合同成立,你仍可以主张丙方违约,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。
3. 违约责任如何分配?(退款还是赔偿)
• 合同是否约定不退款?
• 丙方可能会主张合同明确规定“不退款”,但**“不退款”条款不能免除根本违约的法律责任**。
•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506条:“格式条款”免除己方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的,可能无效。
• 诉讼策略:
1. 主张“霸王条款”无效,要求法院不适用“不退款”条款。
2. 要求全额退款,或者要求丙方支付违约金。
官司的关键点总结:
1. 合同未成立(乙方未签字)→ 直接要求退款。
2. 即使合同成立,丙方未履行义务 → 解除合同,要求退款。
3. 合同“不退款”条款可能无效 → 不能成为丙方抗辩理由。
胜诉策略:从合同未成立、丙方违约两个角度出击,争取全额退款!